Pdf 匈牙利起源的語言學 Borbala Obrusanszky 不動產登記冊是不動產的公共記錄,是不動產交易的基礎機構。 關鍵是東西已經從主人的手中奪走了,他想把它拿回來。 這是財產索賠 (rei vindicatio)。 § 購買整塊土地,但只有當土地的剩餘部分因過度建設而無法使用,或行使與土地相關的權利或占用變得不可能或成本顯著增加時,才可以提出要求。 民法典首先給出一般條款(§100.),然後突出顯示具體的命名案例。 無行為能力人不能再親自行事,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事。 如果是一個人不在不明的地方,那麼親戚或監護人就會行動。 § 實際損壞(damnum emensens),例如受害者的眼鏡因身體傷害而破碎。 § 對於報紙、廣播、電視,必須在提交整改請求後8天內完成。 與已識別或可識別個人相關的任何資訊(姓名、地址、出生日期、母親姓名等)均被視為個人資料。 還有一些領域,專有名稱只能在有明顯的添加或省略的情況下使用。 對於自動程序中建立的註冊沒有任何法律補救措施,該註冊立即「合法」。 在我看來,合約性質不會因當事人不簽署智慧表格而受到損害——法定代表人的電子簽名可以與其連結作為認證。 順便說一句,自 2007 年以來,文件歸檔(包括電子文檔的數位歸檔)所需的法律法規已經出台。 這可以透過對目前服務於公司流程的軟體伺服器系統進行適當的IT開發來解決。 目前的合約式企業成立文件及附件都不是“智慧表格”,其電子化是透過掃描原始簽署的紙本文件“機械”完成的。 合格會計師 A) 有必要對公司登記所需的隨附文件進行部分規範和部分放鬆管制。 同時,公司登記冊是許多其他國家登記冊的基礎,因此必須在一定程度上滿足經濟主管機關的需要。 從純粹公司法的角度來看似乎不必要的數據(例如成員母親的姓名和住所)對於其他當局(例如稅務機關)來說卻至關重要,因此不幸的是,該領域的放鬆管制只能是有限的。 [35]從逾期支付利息的角度來看,起始點是避險契約的履行日期。 在對沖購買的情況下,欠款利息從支付較高對價之日起開始計算,因為損害源於有權方被迫支付更高的購買價格。 在避險銷售的情況下,從原定交割期限起至避險合約完成為止,以原約定的總購買價收取滯納金利息,從後者日期起,僅對缺失的購買價部分收取利息。 當然,額外損害賠償的到期日可能與上述日期不同。 有觀點認為,對於買方自行生產而非賣方交付的貨物的情況,也可以類推套期保值合約規則。 在這種情況下,合約價格與合理生產成本之間的差額將成為買方的損失。 在其適用過程中也可以使用,但上述費用也可以按照一般賠償規則進行索賠,因此,我們認為無需類推套期保值合約的規則。 股東最重要的任務之一就是為公司的股本做出貢獻。 根據他們的努力,他們或多或少獲得了公司的權利。 毫無爭議的是,在選擇樣本合約時,這個困境可以在一定範圍內得到解決,因為偏離樣本是不可能的,所以在這個範圍內監管是安全的。 同時,在更複雜的情況下,在需要起草獨特的創始文件的情況下,這個問題仍然沒有改變。 因此,總的來說,統一費率回收成本製度不適合匈牙利經濟的條件,沒有考慮到其特殊性,因此不被該經濟體接受。 會計師事務所 該指令的一項備受爭議的條款也是債權人有權在沒有任何附加條件的情況下獲得統一費率催收費用的條款。 這意味著即使沒有單獨的付款通知,債權人也有權獲得這四十歐元。 因此,無論是在法庭內或法庭外都可以主張收取費用統一費率。 根據該指令,奧地利換位規則也從債權人的角度出發,將催收成本統一費率規定為債權人的權利。 除了其他鳥食外,被告經營的種子店的庫存還包括油菜籽,透過訂購和銷售這些商品,I.r.被告處理與其僱用有關的事宜。 綜上所述,如果原告在種子店購買了油菜籽,則可以推定 I. R.被告因原告受僱而將油菜籽出售給原告。 在審理該案時,毫無爭議地認定被告對原告及其配偶實施了犯罪。 法院認為,這種行為無論如何都不能被歸類為屬於行政機關範圍內的活動,因為任何經濟公司的活動範圍都不能包括為犯罪提供便利。 此外,被告在接收和轉交原告及其妻子的貨款時並沒有表現出應有的謹慎態度,其行為已被認定為詐欺罪。 §207規定,公司對其高階主管在其職責範圍內的活動對第三方造成的損害負責。 公司設立 這項規定的合理性在於,公司主管在執行會員大會具有約束力的決定時,考慮到公司利益時,不承擔個人責任。 在這種情況下,讓高階主管對公司造成的損失負責是不公平的。 然而,只有當損害是與其活動有關的具體造成的,或者在進行這些活動時,管理人員按照擔任此類職務的人員通常所期望的謹慎行事時,才可以免除個人責任。 如果不具備這些條件,則由高階主管而非公司對受害方負責。 經公證人批准的協議與法院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如果繼承人不履行協議中的義務,遺產債權人可以要求其強制執行。 基於上述粗略的列舉,令人驚訝的是,缺乏一本全面的著作來分析現行匈牙利賠償法的所有問題,不僅從理論或實踐的角度,而且同時從兩個角度分析。 阿達姆·福格林斯基 (Ádám Fuglinszky) 的著作《賠償法》填補了這一空白。 每年,成千上萬的父母(通常是男性)發現自己處於類似荒謬的生活境地——薩尼茲洛聲稱,他也是正義之父協會的主席,該協會的成立是因為與孩子分居的父母遭受虐待。 離婚父母,尤其是他們的孩子的處境變得困難,不僅因為不合理的司法判決,而且還因為由此產生的糾紛和前線。 那些「莊園內」的人阻礙聯繫是很常見的,這讓許多父母在孩子生活中的處境更加不可能。 工商登記 有時,幾個月甚至幾年後,他們才會見面,在這段時間裡,遠方的父母和孩子之間的關係會終生惡化。 如果我對這些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那麼公司法的正式限制就結束了。 那麼,第一種情況,可以成立有限責任公司,而第二種情況,與有限責任公司沒有什麼不同。 而封閉式股份公司,或許我們甚至可以說——按照英美法律概念——不再是有限責任公司,業務部分真正變成了業務股份。 《民法典》中徵收成本統一費率制度的實施及其規定是編纂不充分、完全忽視經濟影響的結果。 之後,問題是如何以令人滿意的方式解決這種情況。 Ptké 中定義了收集成本統一費率的主觀制裁的性質。 基於此,與違約利息類似,無論債務人是否已清除其拖延,統一費率催收成本都適用。 催收成本統一費率的客觀性也體現在,在此金額以內,債權人只需證明債務人的遲延,而沒有其他舉證義務。 據此,債務人無法以未按時履行為由為自己辯護,因為他也沒有按時履行。 該指令的第(19)條特別提請注意,為了使逾期付款處於不利地位,必須向債權人提供因逾期付款而產生的催收費用的公平補償。 為了做到這一點,該指令應定義一個固定的最低金額,並且必須加上逾期付款利息。 工商登記 根據條文(20),債權人除了有權獲得一次性支付內部催收費用外,還必須有權償還因債務人逾期付款而產生的其他催收費用。 這些費用尤其包括債權人因指派律師或討債公司而產生的費用。 縱觀上述司法實踐,我認為,對於高級官員法律關係的損害賠償,可以得出一兩個結論。 繼承人作為遺囑人的法定繼承人,有義務在遺產設立時管理遺產的資產。 如果您未能履行此義務,並因此無法滿足債權人的索賠,您應對債權人承擔責任。 這種可預見性限制是否可以適用於避險合同,是《維也納購買協議》評註中有爭議的問題。 換言之,權利人是否可以主張避險契約或其一部份所造成的損害是不可預見的? 根據裁決立場,可預見性原則不適用於避險契約所造成的損害。 就我們而言,我們同意這樣的立場,即對沖交易不能預期異常甚至異常的市場價格發展,[37]換句話說,可預見性原則可以適用於特殊情況。 然而,真正的區別在於,《公約》第 75 公司設立 條只能適用於根據《維也納購買協議》以合理方式並在合理時間內達成的對沖交易,而《民法典》則適用於這種情況。 這也會產生實際後果(詳細資訊請參閱第 2.three 點)。 另一個區別是維也納購買協議包含所謂的新民法典《市場價格規則》(第76條)但是,不行(請參閱第 4 點中的詳細資訊)。 最後,一個重要的區別是,《維也納購買協議》僅規範銷售合同,而新《民法典》。 納稅識別號碼 (TIN) 或納稅人識別號碼是個人和公司用於稅務目的的數字代碼。 需要此識別碼來向羅馬尼亞稅務局 (ANAF) 報告您的稅務義務。 普通合夥人行使管理控制權並承擔連帶義務。 共同財產內部法律關係的規定可以類推適用於其相互法律關係。 公司設立 在這種情況下,建築物將作為獨立財產登記在房地產登記冊中,並且所有者的建造權將被登記。 為了公共利益,在法律規定的情況、方式和目的下,可以例外地徵用房地產。 被徵用的財產得到全額、無條件和立即的補償。 在這裡,物品並沒有離開所有者的佔有,也沒有變得完全不可能行使所有權。 為此,業主請求法院命令肇事者停止這種行為,並禁止其今後再製造麻煩。 該名稱用於將該人與特定社區的其他成員區分開來。 透過使用名稱,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的目標都是以適合將自己與他人區分開來的方式標記自己,從而確保他們(而且只有他們)可以根據名稱被識別。 如果發生任何人身傷害,該人有權尋求賠償(如果具體傷害不能歸為所列案件之一,則可以根據一般原則請求保護。) 登記工商 如果指定多人,也必須規定這些人單獨或共同提供代表。 (因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如果一個基金會有多名代表,他們可以單獨行動,也可以聯合行動。)。 如果創辦人未指定管理機構或創辦人提名的機構不接受指定,則法院將指定基金會的管理機構。 這從資產分配的角度來看尤其重要,這樣創辦人就無法影響資產的分配。 管理機構成員必須在接受聲明中聲明接受委託,且與創辦人不存在利害關係。 其代表是事務所的負責人,但事務所的個人會員和聘請的律師也有權作為受託人與委託人簽訂委託合約。 客戶由委託的律師或辦公室的律師候選人代表客戶出庭。 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國家由負責公共財政的部長代表,但他也可以透過另一個國家機構行使這項權力。 該組織是透過登記設立的,因此法院命令登記的判決具有成立效力。 從受孕到出生,有一個待定的法律情況,即等待期。 設立公司 在此期間,如果有必要保護胎兒的權利,可以為胎兒指定監護人。 權利人可以行使法律關係中的標的權利,這就表現為對權利人的債權。 如果立法中包含“公民”一詞,則該立法必須僅適用於匈牙利公民。 當然,在商法典制定之前,私法典的編制也已提上日程,關於是編制一部包含商法的單一私法典,還是兩部法典,一部一種適用於私法,另一種適用於商法。 監護是一種特殊的委託型法律關係,其中委託人是監護機關,受託人是監護人,其活動必須符合被監護人的利益。 監護人必須根據監護機構的要求向監護機構報告其活動,但至少每年一次。 訴訟程序在法院進行,法院是可以監護某人的法院。 如果監護機構意識到需要監護,必須通知近親,如果他們在 60 天內沒有啟動程序,監護機構必須啟動該程序。 但也有較溫和和較嚴格的例外情況(限制法律行為能力人的法律聲明須經法定代表人同意的一般規則)。 這裡,法律實體並不表現出某種行為,但法律事實與其某些特徵、情境和特徵有關。 法律事實是在法律關係中獲得法律評價的人類、社會和自然現象、事實和情況,即它們產生、變更或終止法律關係。 1997年新民​​法典也採用了類似的方法。 在生效之前,市場參與者是否沒有真正利用它是另一個問題。 1959年民法典在其法律適用過程中,部分無效長期以來並未引起法律實務問題。 匈牙利福林和外幣貸款和租賃合約使法律解釋問題凸顯出來,這些合約一方麵包含與法律(《Hpt.》)相衝突的條款,而且不公平(例如,單方面修改合約、交換合約等)。 另一方面,即無效理由僅限於合約的一部分,有些條款受到影響。 會計事務所 由於合約日期,在這些爭議中,1959年民法典。 第 239 條第 (1) 款僅規定,在合約部分無效的情況下,如果當事人在沒有無效部分的情況下無法訂立合同,則整個合約無效。 一個更困難的問題是是否有必要加強工作的比較性。 筆者選擇了以新民法典這些法律制度為例詳細檢視國外實務的方法。 借鏡其他法律制度(例如可預見性、非累積原則)。 與現行公司規定類似,它也註冊了其他需要許可的特權約束的關鍵字(例如「匈牙利」、「國民」、受保護的姓氏和個人姓名)。 透過開發合適的 IT 演算法,可以找到過濾其中一些內容(例如「匈牙利」、「國家」、「布達佩斯」、「首都」、「縣」等)的解決方案。 受保護的姓氏、個人姓名以及所謂的姓名「模仿」或「遵循」的名稱選擇可以在隨後的名稱使用訴訟中處理,或者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在合法性監督程序中處理。 然而,基本上,鑑於市場混亂、企業名稱、文字商標的使用等,這些案件可以轉移到其他相關的法律領域。 此問題在匈牙利屬人法、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領域有著廣泛的背景規定。 在製定法人實體地位登記冊時,當然必須考慮歐盟的相關計劃,並確保適當的一致性。 公司設立 還應該考慮到,在 2010 十年之初,這兩個大型註冊系統的電子開發都是利用歐盟資金進行的,其中所謂的有五年不變條款。 民法典在適用過程中,基本上可以遵循《維也納購買協議》的慣例。 據此,如果索賠人沒有簽訂專門旨在取代違約合同的保障合同,則按照市場價格計算損害賠償金是合理的。 大多數情況下,避險合約受益人的損失可以根據一般賠償規則和市場價格規則來計算。 因此,有必要明確在何種情況下可以使用哪種損害計算方法,以及誰有權在相互競爭的損害計算規則之間進行選擇。 它可以由沒有中央客戶註冊登記冊 (KÜNY) 儲存空間(即客戶入口網站註冊)且不需要保持電子聯繫的納稅人發送。 在這種情況下,繼承人如果不承諾清償債務,有機會拒絕繼承。 在遺囑認證聽證會上,繼承人必須對遺囑認證債權人的主張做出回應。 如果繼承人承認遺產債權人的主張,則與出席遺產聽證會的遺產債權人達成協議不存在任何障礙。 作為和解的一部分,他們可以同意債權人的索賠將在指定期限內以金錢方式解決。 繼承人也可以將其繼承權或部分遺產轉讓給遺產債權人,以換取滿足債權人的債權。 與上述第2點所提及的《民法典》中繼承債務清償的順序相比。